現行《就服法》規定,外籍漁工及家庭看護工在台灣工作滿三年必須出國一日,才能再入境工作,且不得超過十二年。立委楊玉欣所提的《就服法》第52條修正草案,正是要取消「滿三年出國一日」和「十二年工作年限」的規定。



文/公庫記者信用貸款房屋貸款張心華

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成員陳容柔表示,《就服法》修正案已被立法院列入優先法案討論,但兩黨黑箱協商後,恐將放棄取消「滿三年出國一日」修正案,改為力挺「延長工作年限」。陳容柔指出,對於聘僱外籍勞工的家庭來說,目前台灣社會福利制度,在勞工離境造成的空窗期間,沒辦法提供滿足雇主的照護服務,只會將弱勢逼向更弱勢的處境。對勞工來說,三年出國一日的限制,其實就是向勞工收取龐大仲介費的手段,同時也是針對藍領外籍勞工的歧視政策...(閱讀全文)

台灣移工聯盟15日上午集結移工們前往立法院抗議,要求立委不得棄守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2條修正草案,現場以行動劇諷刺民進黨、國民黨兩黨在黑箱協商後,恐放棄取消滿三年出國一日的不合理規定,轉為有條件支持延長工作年限。移工盟強調,立法院不能放棄修正案,應避免「勞僱雙輸,仲介賺飽」的局面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別讓仲介再剝削 移工盟要求取消滿三年出國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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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別讓仲介再剝削-移工盟要求取消滿三年出國-日-045519543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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