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颱風天登山浪費資源中市將訂條例開罰

彰化這一家人明知颱風來襲,還去登山還得警消人員冒著生命危險上山搜救,雖然國內有災害防救法,如果在颱風天登山,可以開罰20萬,但這一家人是在颱風來之前就先入山,因此也罰不了;對此,台中市長林佳龍要求消防局等單位研議自治條例,只是是在颱風來襲之前,還堅持入山,或是沒有提前下山的登山客,都要予以重罰。

颱風天冒險登山,最後卻因為風強雨大狼狽受困,還得警消上山救人。彰化夏姓一家人登山,除了帶著11歲女兒還帶著一條狗,警方表示,夏姓一家人8月5日申請入山,原本預訂8月8日下山,8月6日警方簡訊通知,颱風來襲要提早下山,但因為手機關機,8月7日要下山時,山區已經出現風雨、溪水上漲,發現走不掉了趕緊打電話報案,警消動員將近20人冒著風雨上山,在8月8日順利把這家人救出。

勝光派出所所長邱調源:「當天雨勢真的很大,風也很大、氣溫也很低,我們集結要出發的時候,從登山口到武陵農場這段路全部都是不通的。」

對此台中市長林佳龍在市政會議上痛批,颱風天還上山的登山客簡直就是負面教材,考慮要訂自治條貸款例,對颱風天上山的民眾重罰;消防局表示,雖然國內有災害防救法,但這一家三口是在劃設警戒區前就入山,根本就罰不了,光是台中市6個月內,就有16次上山搜救紀錄,因此針對不愛惜生命,還得動員警消救援的民眾重罰,避免意外再次發生!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颱風天登山浪費資源-中市將訂條例開罰-051838399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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